本案是山西高院指定晋城中院执行的案件,标的额3.5亿元。经过数月艰辛努力,被执行人山西中电明秀发电有限公司的设备得以成功拍卖,买受人为广东东莞某公司。
11月29日上午8点30分,晋城中院与沁水法院联合对本案进行现场执行,在中电明秀瓦斯发电厂将现场的设备向买受人搬运移交。
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对此次行动同步进行了网络直播。
下面来看执行现场:
执行队伍前往执行目的地
执行队伍到达目的地
现场放置的设备
执行法警对现场进行巡查
车辆对设备进行搬运
执行物品正在分批运出执行场地
由于移交物品大、种类多,现场设备预计到12月10日移交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