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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两级法院在沁水嘉峰强制执行
来源:晋中法院微信公众号         作者:null         时间:2018-11-30 10:52:00

  本案是山西高院指定晋城中院执行的案件,标的额3.5亿元。经过数月艰辛努力,被执行人山西中电明秀发电有限公司的设备得以成功拍卖,买受人为广东东莞某公司。

  11月29日上午8点30分,晋城中院与沁水法院联合对本案进行现场执行,在中电明秀瓦斯发电厂将现场的设备向买受人搬运移交。

  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对此次行动同步进行了网络直播。

  下面来看执行现场:

  执行队伍前往执行目的地

  执行队伍到达目的地

  现场放置的设备

  执行法警对现场进行巡查

  车辆对设备进行搬运

  执行物品正在分批运出执行场地

  由于移交物品大、种类多,现场设备预计到12月10日移交完毕。

      编辑:晋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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