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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休法院执行“暖冬”行动化解“骨头案”
来源:晋中法院微信公众号         作者:吴冠瑞         时间:2018-11-16 10:54:00

  11月7日,立冬伊始,空气中弥漫着丝丝寒意,介休市人民法院开展了立冬以来的首场执行“暖冬”行动。此次行动由该院执二庭庭长张元武带队,执二庭和协调办全体执行干警参与,法警队6名法警配合,出动警车3辆,化解两件“骨头”案件。现将执行当日的行动报道如下:

  一、老农占地引纠纷,邻里恩怨终化解

  7日清晨,介休法院干警驱车前往行动首站----绵山镇四家窑村,化解一起信访苗头案件。该村村民郭某和武某多年前因耕地临近,互相认为对方侵占自家种植面积,久而久之口角之争转化为打架事件,郭某因此受伤,住院治疗,两位老农民比较固执,难以自行协商处理医疗费用的承担问题,遂起诉至法院,申请执行7200元人身损害赔偿金。立案后,介休法院采取多种措施执行案款,但是,当事人武某年龄较大,又疾病缠身,无可供执行财产。为了平息此起邻里纠纷,我院多次派出执行干警协调处理,反复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均未能妥善结案,导致案件一度处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状态。近期,申请人郭某向介休法院提供新的财产线索----武某院内存放着今年秋收后的玉米,申请我院对玉米进行查封、变卖。

  行动当天,我院根据强制执行预案联系了四家窑村的村干部、玉米收购商等来到武某家中,告知其强制执行内容。武某起初大发雷霆,不予配合,经执行干警从情理和法理上的反复劝解,当事人最终表示愿意和解,当场交付赔偿金,不仅彻底解决了案件纠纷,而且化解了邻里恩怨。

  二、盖房装修闹矛盾,亲友干戈化玉帛

  下午,介休法院执行干警来到张兰镇西北里村处理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张某与王某、任某夫妇,本属亲戚关系,平时来往比较密切,故而王某夫妇委托张某为其修建房屋,但是,工程结束后,王某夫妇认为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一直未将18000余元的工程尾款付给张某,双方交涉不下,来到法院进行诉讼和执行。介休法院受理该案后,通过网络查控,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5000元银行存款,但多次传唤王、任二人,均拒不到庭,遂对其依法进行拘传。执行干警到达王某家中后,其态度比较激动,抗拒执法,执行干警依法将其拘留至法院。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介休法院执行干警了解到虽然王某只有小学文化水平,但年纪较轻,具有一定的理解能力,只要耐心讲解,当事人理解法律后即可化解矛盾。当天介休法院执行干警反复释法答疑后,王某恍然大悟,觉得自己拒不执行行为十分欠妥,主动交付执行款,当场履行完毕。

  在处理这两起村民间矛盾纠纷的过程中,执行干警深刻体会到在广大农村地区,村民们对法律知识知之甚少,迫切需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介休法院将进一步加强与当地的司法所、乡镇政府以及村委会合作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让广大的农民朋友们能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编辑:晋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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