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院:壶关县人民法院
执行时间:2017年7年14月
案件简要情况:被执行人杜某金,男,壶关县店上镇麻巷村人,被执行人杜某兰,女,两名被执行人系夫妻关系。执行标的24094元,案由人身损害赔偿。
视频内容:2017年7月14日执行时将被执行人杜某金司法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