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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不离不弃 被执行人自动履行
来源:吕梁法院微信公众号         作者:         时间:2019-08-20 16:53:04

近日,在岚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多次电话劝解协调努力下,身在异地的被执行人齐某最终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申请人岚县籍朱某与被申请人河南籍齐某劳务合同纠纷申请执行一案件顺利执结。

2018年1月,岚县法院依法受理该案,申请人朱某申请:由被申请人齐某给付朱某欠款42240元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岚县法院按常住人口基本信息的户籍登记地址向被执行人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其收到执行通知书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齐某未履行。

期间,该院委托齐某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调查其财产状况,回复无。该院又经网络查控,也未能查到齐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2018年7月9日,该院执行法官通过电话与齐某进行沟通,齐某仅履行4500元。在执行法官的协调下,齐某通过电话与朱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之后齐某拒不履行该协议。

执行法官一直未放松对本案的关注。2019年,执行干警经查询发现齐某有可供执行财产,立即拨通齐某电话,限期2日之内自动履行义务,否则将其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齐某在电话中欲进行辩解,执行法官果断挂断电话,态度坚决。齐某在限期2日之内主动履行了对朱某的给付义务。该案顺利执结。

      编辑:赵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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