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力度及限制其消费行为,推动社会信用机制建设,维护司法公正、公开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采取失信曝光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向社会公布失信情况。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将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子女升学、交通出行等其他高消费方面受到限制。请社会各界向沁水县人民法院举报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
沁水县人民法院
举报电话:0356-3214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