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银行
当前的位置 : 晋立信 > 资讯 > 执行故事
陵川县法院张贴传票促履约
来源:山西法制报         作者:李慧锋 张红军         时间:2019-11-18 10:36:09

“法官,这是我儿子欠的钱,我一次性全出了,把我们家大门上的那个什么传票给去了吧,我们实在是丢不起这个人啊……”这是近日发生在陵川县法院执行局的一幕,事情还得从九年前讲起。

原告刘某某诉被告牛某某运输合同纠纷一案,陵川县法院于2011年出具民事调解书后,牛某某没有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刘某某遂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期间,牛某某下落不明,也未发现其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人也未提供其可供执行财产的线索,因牛某某暂时没有履行能力,经询问申请人,该院于2012年作出终结本次执行裁定书。

今年,刘某某向陵川县法院提供了牛某某在外地某煤矿打工的线索,随即向该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经网络查控,执行干警找到被执行人牛某某的联系方式,经多方打听、寻找,在得知牛某某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屡次联系、数次敦促牛某某尽快履行其法定义务,但电话中的牛某某在满口答应之后便不再回应。干警们只得“上门服务”,但前去家中送达恢复执行通知书的干警也被“铁将军”拒之门外,牛某某又一次彻底消失得无影无踪。经过在村中走访,干警们了解到牛某某常年打工在外不回来,其母亲也不知道在县城什么地方打工,无奈之下,干警们将传票张贴于其大门之上,请附近邻居如果见到牛某某转告其速到法院履行其法定义务。

原本对此次执行又不抱希望的执行干警,在贴出传票后的当天下午收到了惊喜,被执行人牛某某的母亲替逃避执行的儿子到法院还钱了。至此,一件长达九年的运输合同纠纷案在该院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牛某某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刘某某运费6000元,剩余2000元违约金刘某某自愿放弃,这笔长达九年的债务得到了彻底了结。

      编辑:王若漪
山西法制报社承办
版权所有:晋立信 Copyright© 2018 sxjlx.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晋ICP备11007640号 | 晋公网安备14019902000072号
技术支持:山西圆通缘文化传媒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