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银行
当前的位置 : 晋立信 > 资讯 > 执行故事
稷山:善意文明执行助企业渡难关
来源:山西法制报         作者:         时间:2020-08-28 15:58:42

随着“端正执法司法理念、改进执法司法作风”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稷山县法院干警主动服务大局,服务高质量转型发展的意识和行动进一步增强,办案与服务的质量效果进一步提高。近日,稷山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涉企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采取活封活扣的执行方式,不中断企业的资金往来,不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坚持善意执行、文明执行、审慎执行,既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为被执行人找到了一条生存之道,做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郑某开办一家食品加工厂,2018年到2019年间,郑某因食品加工厂资金周转,急需用钱,向王某借款共110万元。约定还款期满,郑某归还部分利息后便以种种理由推诿拒绝归还剩余款项。王某多次催讨无果,无奈起诉至稷山法院,经审理判决郑某归还王某本金110万元及利息。
  郑某在判决生效后仍未给付王某欠款,王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杜东波在执行过程中了解到,郑某受疫情影响,其食品加工厂复产情况受到一定影响,暂无履行能力,除了厂房及设备外再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且该厂房及设备在审判阶段已被法院查封。与此同时,申请执行人王某申请法院对其厂房及设备进行评估拍卖。执行干警杜东波考虑到该厂为郑某唯一收入来源,如果强制拍卖,则有可能使双方都遭受损失,而且还要负担相应的费用。
  执行干警因案施策,多方联系,几经努力,确定解决方案:由郑某将厂房及设备全套租赁给第三人陈某使用,陈某通过法院将租赁费70万元交给王某用来抵顶郑某的部分欠款,剩余欠款郑某与王某达成长期和解履行协议,被执行人郑某每年归还申请执行人王某10万元,直到付清为止。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均表示同意,签订和解履行协议,该案顺利执结。

      编辑:赵力君
山西法制报社承办
版权所有:晋立信 Copyright© 2018 sxjlx.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晋ICP备11007640号 | 晋公网安备14019902000072号
技术支持:山西圆通缘文化传媒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