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猗县法院执行干警巧用微信调解,成功促使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
临猗县法院受理申请执行人焦某与被执行人师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后,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因被执行人家中无人被退回,通过网络查控及传统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师某除支付宝有1296.37元余额外,未有其他可执行的财产。后执行干警辗转他人获取被执行人师某的微信,通过微信将法律文书送达给师某,并对其释法明理,督促尽快履行法律义务。
了解到师某在新疆打工,来回不便,考虑到当前疫情的特殊性,执行干警灵活运用执行手段,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在确认当事人双方身份后,通过微信对其进行远程即时调解,最终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就还款金额、还款方式、还款期限等问题进行了充分沟通,达成和解。执行干警将执行和解协议书通过微信发送给师某,师某确认无误后,在微信上同意执行和解协议。申请人焦某对执行干警负责、耐心的办案,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