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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花岭区法院执结16年“骨头案”
来源:山西法制报         作者:         时间:2021-01-22 16:45:51

1月7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副行长刘国华等一行三人来到杏花岭区法院,送来锦旗和感谢信,对该院干警的辛勤工作和倾力执行表示感谢。省银行业协会会长王中秋同行,并与该院召开座谈会。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晋斌主持座谈。
  2005年11月21日,杏花岭区法院受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与程某某等45人、山西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山西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
  因案件涉及当事人众多,且与其他法院审理的案件在房屋权属认定上存在交叉,执行难度大,案件无法在短期内执结。其间,光大银行太原分行在该院指导下多次向总行汇报案件进展情况,数十次在法院的组织下与各方当事人协商,经杏花岭区法院多次与其他法院沟通协调,明确案件争议房屋的权属认定,终于在今年年初将4000余万元执行款全部执行到位,几任执行法官的坚持,为案件画上圆满句号。
  王中秋表示,杏花岭区法院为辖区金融行业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省银行协会将与法院加强合作和沟通协调,加强调解队伍力量配备,充分发挥协会的协调服务职能,共同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
  王晋斌指出,杏花岭区法院建立金融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以来,定期召开金融机构法务专员联席会议,研讨会商问题,不断加强沟通交流与信息共享,创新工作机制,得到金融机构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在防范金融风险、促进金融行业健康发展、依法妥善化解金融纠纷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王晋斌强调,法院将积极与银行调解委员会合作,共搭平台、共建机制,不断完善涉金融案件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有序对接涉金融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推进运用、确保成效,积极转变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方法,为金融企业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形成示范效应,达到执法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编辑:赵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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