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历程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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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
阳泉市矿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件
被执行人:陈彦平
年龄:46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1403211970*****032
地址: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冠山镇姑姑寺
立案日期:20161013
执行依据文号:(2016)晋0303执328号
执行法院:阳泉市矿区人民法院
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被告陈彦平于2016年6月30日前归还欠款4万元,2016年9月30日前全部归还。 二、其他双方互不纠缠。 案件受理费4781元减半收取2390.5元,由原告负担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被执行人失信情形: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10月13日
阳泉市矿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