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历程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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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月01日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件
被执行人:王瑾男
年龄:50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1401131965*****011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柴村镇
立案日期:20150701
执行依据文号:2015年杏执字第00374号
执行法院: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
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支付本金490000元及利息6981.48元,拍卖王利抵押的位于太原市恒源路3号1幢2单元10层1001号房屋优先偿还债务,受理费8755元、保全费3005元及执行费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被执行人失信情形: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07月01日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件